《社日两篇》是唐代诗人杜甫于大历二年(767年)在现今重庆市重庆直辖县行政区划奉节县东屯创作的一首组诗,押微韵。诗人见江南(峡江之南)社祭情事而追论前贤,寄托了诗人思念家乡、想望朝赐的情感。
社日两篇原文
社日两篇
唐代 · 杜甫
其一
九农成德业,百祀发光辉。
报效神如在,馨香旧不违。
南翁巴曲醉,北雁塞声微。
尚想东方朔,诙谐割肉归。
其二
陈平亦分肉,太史竟论功。
今日江南老,他时渭北童。
欢娱看绝塞,涕泪落秋风。
鸳鹭回金阙,谁怜病峡中。
社日两篇注释译文
译文
其一
九农成就了德业一一农事已毕,于是社祭皆举,灿烂有辉。
致祭于社神之前,神灵宛在,年年岁岁啊祭不失时。
与祭的南国老人乘醉而唱巴渝歌曲,来自北方边塞的大雁啊鸣声低微。
至今我还怀念汉朝的东方朔,他风趣地从朝中割肉而归。
其二
陈平任社宰时分肉平均,后来以功名而位居贤相,对此司马迁盛赞陈平之功。
如今我这个流落夔州、事业无成的白发游子,当年曾是旅食长安的一介小童。
今天看着夔州娱神的欢乐场景,禁不住老泪滴落于秋风之中。
遥想朝中群臣从朝廷受赐而去,又有谁可怜我这卧病江峡的迟暮老翁!
翻译
其一
农民们完成了他们的德业,各种祭祀活动光彩夺目。
我们虔诚地向神明表达感恩,传统的美好习俗一直被遵守。
南方的老人们醉心于巴地的歌曲,北方的雁声在边塞显得微弱。
我们仍然怀念东方朔的机智和幽默,他那诙谐地割肉回家的故事令人难忘。
其二
陈平也曾为乡人分肉,太史最终评定功劳。
如今我已是江南的老人,回想当年渭北的孩童时光。
在边疆的关塞看尽欢娱,秋风中泪水落下。
朝官们回到皇宫,谁会怜悯病中的我在这峡中。
注释
其一
①九农:职官名。上古时期,少皞氏以凤为图腾,百官皆用各种鸟为图腾的部属:九扈是九种水鸟,作为九农的名号,各司其职,以教农事。成:成就、完成。德业:利国利民的事业。
②百祀:本指百县之祀,即大型祭祀活动,此专指社日对土地神的祭祀。光辉:形容祭祀活动的盛大。
③报效:本指为报答对方的恩情而为对方尽力,此指参加祭祀者的虔诚。
④馨香:指祭祀所奉献的各种供品。此联意为只要诚心祭神,定会如恩以偿。
⑤南翁:指当地参加祭祀活动的老者。巴曲:指当地流传的民歌。
⑥北雁:秋季大雁从北方飞往南方,故称“北雁”。塞声:指大雁的鸣声;塞(sài),边界上险要之地,此泛指北疆。
⑦东方朔(前154一前93):西汉文学家,善辞赋:性格诙谐滑稽,后世关于他的传说很多。
⑧割肉归:用典,语出《汉书·东方朔传》。其略云:伏日诏赐从官肉,大官丞日晏不来,朔独拔剑割肉,谓同官日:“伏日当早归,请受赐。”即怀肉去。大官奏之,上诏朔自责。朔日:“拔剑割肉,一何壮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又何仁也。”有前人认为此诗社日误用伏日事,但据(史记·诸侯年表)记载,古者只有春社,秦德公二年(公元前676),始用伏日为秋社,至汉方有春、秋二社。以上二句是作者目睹社日种种盛况,因而想起朝廷颁赐之事。
其二
①陈平(?一前178):汉高祖刘邦的谋士之一;汉立,封曲逆侯,后因迎立汉文帝之功任丞相。分肉:用典,语出〈史记·陈丞相世家》:“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日:·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
②太史:即太史公,〈史记》的作者司马迁。论功:指司马迁对陈平的评语,见《史记〉卷五十六,其略云:当其割肉俎上时,意已宏远,归高帝后,常出奇计,振国家之患;定宗庙,以菜名终,称贤相。以上二句用社事典故,为后文感叹自己功业无成作铺垫。
③江南老:作者的自称。④他时:昔日;当年。渭北童:亦是作者的自称。杜甫祖籍在京兆杜陵(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在谓水之北。以上二句是杜甫有感而发:想当年,“七龄思即壮,开口咏风凰”((壮游)),如今却老病峡江之南,怎能不“涕泪落秋风”!
⑤绝塞:本指极边远的地方,此指白帝城,有慨叹其地远离京城之意。
⑥金阙:皇帝的居所,此指朝廷。
⑦病峡中:病处江峡之中。以上二句大意是说:今日朝廷诸官分肉而回,又有谁怜悯病处峡中之人。

社日两篇赏析鉴赏
题解
这两首诗当作于大历二年(767)秋天,时杜甫客居夔州。诗人见江南(峡江之南)社祭情事而追论前贤,寄托了诗人思念家乡、想望朝赐的情感。社日,古代祭社神(土地神)之日。社分春秋二社,此指秋社。
解读
在封建社会时期,农业是中国的经济基础。农作物收成的好坏,主要依赖于自然条件的变化,即所谓“靠天吃饭”。基于“谷非土不生”的这种认识观,古人特别重视对土地神的祭拜。在古代,人们将祭拜土地神的活动称为“社”,而将举行这种活动的日子称为“社日”。在许多文学作品当中,都有关于“社日”活动场景的描写。诸如陆游有七律《社日)(百谷登场酒满卮),鲁迅有小说(社戏》等等。
“社日”一般设在农历立春和立秋后第五个戊日。春季为析求丰收而举行的祭拜活动,称为“春社”;秋季为感谢收获而举行的祭拜活动,称为“秋社”。从杜甫这两首五言律诗的内容看,所咏乃是“秋社”。这两首诗流露出诗人低沉的心绪,但章法却很见功力。前诗以“割肉”收结,后诗以“分肉”接起,首尾联络,将思家与志感通过社事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两诗读来浑如一诗,不可不谓巧妙。
鉴赏
《社日两篇》是杜甫写的一首诗,描绘了自己赋诗报效神明、祈求国家安宁的愿望,并以巴曲醉、雁塞声微等景物作为背景,表达了对时光流逝和年少时光的怀念。
诗中描述了农民的辛勤劳动和丰收,以及百姓对神明的敬仰和报恩之心。作者希望自己的诗能像馨香一样永远存在,并表示对过去的纪念不会消失。南翁巴曲醉、北雁塞声微的景象被描绘成诗人脑海中的画面,给人一种遥远而寂静的感觉。
诗人提到了东方朔和陈平,东方朔是西汉时期的文学家和政治家,陈平是汉朝的高官。他们都被赞誉为聪明才智出众的人物,而诗人自己则愿意以诙谐割肉的方式归还报效神明之功。他向江南老去,渭北童来,隐喻了自己逐渐年老的状态和渴望年轻时光的心情。
诗的最后几句表达了诗人在战乱之中的忧国忧民之情。诗人流露出对荣耀和安宁的向往,希望自己的诗能够感动到那些掌握国家权力的人,希望国家能够迎来和平和繁荣。
这首诗词以宏大的气势和深深的思索展示了杜甫对于人生命运和国家命运之虞的思考。通过描绘自然景物,表达了诗人的情感和对时光流逝的感叹之情。同时,诗人以自己的亲身体验和历史人物作为对比,呼唤出对和平、稳定和繁荣的向往。这首诗展现出了杜甫诗歌中常见的悲壮、豪迈和社会关怀的风格,让人们对于诗人的人生感慨和对国家命运的思考产生共鸣。
赏析
其一
杜甫此诗题为《社日两篇》之一(今存其一),描写社日祭祀之景与感怀之情。社日是古代祭祀土地神的重要节日,分为春社、秋社,承载着农耕社会对丰收的祈愿与对神灵的敬畏。杜甫在诗中既写祭祀的庄严传统,又融入个人情怀与历史典故,表现出对礼制文化的尊崇及对世事人情的深沉感慨。全诗语言凝练,意境开阔,由祭祀延展至南北风物,再转入对古人的追思,结构紧凑而意蕴丰富,体现了杜甫融史入诗、以小见大的艺术特色。
本诗以社日为题,开篇即从宏观角度立意,“九农成德业,百祀发光辉”,将农耕文明与祭祀传统上升到国家德政的高度,彰显农业为本、敬天法祖的文化精神。颔联“报效神如在,馨香旧不违”化用《论语》典故,强调祭祀贵在诚敬,礼仪虽简而心意不减,体现儒家重“诚”的祭祀观。
颈联笔锋一转,由礼制写到现实风物,“南翁巴曲醉”写南方民间社日欢庆之景,热闹酣畅;“北雁塞声微”则转向北方边地,雁声微渺,似带寒意,形成空间与情感上的对照,或暗含诗人对国事边患的隐忧。尾联借东方朔割肉的典故,以诙谐之笔收束,既呼应社日分肉的习俗,又寄托超然洒脱的人生态度。整体上,诗歌由庄严肃穆起,以轻松典故结,张弛有度,情理交融,充分展现杜甫“沉郁顿挫”之外亦具灵动风致的一面。
其二
此诗为杜甫晚年所作,借“社日”这一传统祭祀节日抒发身世之感与家国之痛。诗中通过历史典故与今昔对比,表达了诗人对往昔岁月的追忆、对仕途失意的感慨以及对自身漂泊病困处境的悲叹。情感沉郁,语言凝练,典型体现了杜甫晚年诗歌“沉郁顿挫”的风格特征。全诗由他人功业反衬自身沦落,以群臣归朝映照个人孤寂,意境苍凉,感人至深。
本诗题为“社日两篇”之一,虽仅录一首,然其内涵厚重。首联以“陈平分肉”与“太史论功”两个历史典故起兴,一言治世之志,一言立言之功,然皆归于命运无常——陈平终成宰相,而司马迁功成却身残,暗含诗人对自身际遇的复杂情绪:既有济世之志,又感功业难就。
颔联回到个人生命轨迹,“今日江南老”与“他时渭北童”形成强烈时空对照,凸显岁月流逝、理想成空的悲哀。
颈联由回忆转入现实,“欢娱看绝塞”写昔日壮心不已,远望边关,忧国忧民;“涕泪落秋风”则转写今朝老病潦倒,唯余悲泣。一“看”一“落”,动静之间,尽显人生巨变。
尾联以“鸳鹭回金阙”描绘朝廷官员重返长安的景象,反衬自己“病峡中”的孤寂无助。“谁怜”二字,既是质问,亦是哀叹,将个体命运置于国家复兴背景之下,更显凄楚。
全诗结构严谨,用典精当,情感层层递进,从历史到个人,从少年到暮年,从希望到绝望,展现了杜甫晚年深沉的生命体验与忧患意识。

古人注解
鹤注编在大历二年夔州作,以诗有绝塞、峡中句也。顾注社有春秋二社,诗言北雁秋风,知为秋社作也。左传:共工氏有子曰勾龙,能平水土,故祀以为社。
其一
九农成德业,百祀发光辉[一]。报效神如在[二],馨香旧不违[三]。南翁巴曲醉[四],北雁塞声微[五]。尚想东方朔,诙谐割肉归[六]。
首章,见社祭而思家。农事告成,故社祀皆举。报效,言致祭之诚。馨香,言祭品之洁。南翁北雁,对社时而怀故乡。东方割肉,因社事而念颁赐也。
[一]顾注扈,水鸟也。扈有九种,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事,以教民事。百祀,即社祭。谷非土不生,故报祭于社神。光辉,言祭之盛也。左传:少皞氏以九扈为九农。史记·秦纪:山川百祀之礼。
[二]江总碑文:“思曷深于报效。”谢朓送神歌:“敬如在,礼将周。”
[三]书:“至治馨香。”又:“黍稷非馨,明德惟馨。”不违,祭不失时。
[四]南翁,指老人之与祭者,因醉而歌巴渝之曲。顾注南翁,即南公。项籍传注:南方之老人也。
[五]秋时北雁南来,曰塞声微者,怜其远飞而力竭矣。或云借言音书断绝,即所谓“北书不至雁无情”。
[六]东方朔传:伏日诏赐从官肉,朔拔剑割肉,谓同官曰:“伏日当早归,请受赐。”即怀肉去。大官奏之,诏朔自责。朔曰:“拔剑割肉,一何壮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又何仁也。”西溪丛语:此诗诙谐割肉,社日用伏日事,苏黄皆以为误。按史记·诸侯年表,古者止有春社,秦德公二年,始用伏日为秋社,磔狗四门以御灾虫。社乃同日,至汉方有春秋二社,与伏分也。汉叙传:“东方赡辞,诙谐倡优。”
其二
陈平亦分肉,太史竟论功[一]。今日江南老[二],他时渭北童。欢娱看绝塞,涕泪落秋风。鸳鹭回金阙[三],谁怜病峡中。
次章,引社事以志感。杜臆:言当此社日,如陈平分肉一事,太史竟以此论功。今日江南之老,即当时渭北之童,乃功业无成,不如曲逆,所以看欢娱而不觉洒涕也。此时金阙诸臣,分肉而回,又谁怜峡中病客耶。
[一]首句亦字,承上文来。杜臆:太史公论陈平云:“当割肉俎上时,意已宏远矣。”又谓以功名终称贤相,此即所谓太史论功也。旧注引陆机语:“社之日至,太史占事。”于此不合。
[二]江南,峡江之南。
[三]金阙,天子象魏也。张正见诗:“金阙银台相向来。”
东方之遇汉武,曲逆之逢高祖,遭际盛时,名传千古。公以三朝遗老,流落江滨,因社日而追轮前贤,慨古伤情,其自负原不浅也。
杜诗有首尾联络,两章如一章者,如散愁诗,前以司徒收结,后以尚书接起。社日诗,前以方朔收结,后以陈平接起,皆章法之最巧者也。

社日两篇创作背景
该诗创作于767年(唐代宗大历二年),创作地点为夔州奉州东屯(今重庆市奉节县东屯)。杜甫当时处于晚年漂泊西南时期,其于759至766年间曾居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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