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
前面,我们讲过了杜甫"三吏"中的《石壕吏》,这里再来介绍他写的"三别"中的《新婚别》,也可以这样说,介绍诗人杜甫塑造的又一个深明大义、热爱祖国的儿女英雄。

"三别",可以看做是"三吏"的姊妹篇。在写作过程上,"三吏"在前,"三别"在后。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补充、相互发明的密切关系。这就是说,我们应该在"三吏"中,看出人民的生离死别,同时也应该在"三别"中,看出差吏的穷凶极恶。"三吏"和"三别"的基本思想,虽然都是反映当时人民那种忍受巨大的痛苦和牺牲走上前线的爱国精神,但是它们也有各自的侧重方面,并不完全相同。如果说,《石壕吏》那一首诗主要是在于暴露统治阶级的罪行,那么,《新婚别》却主要是在于表现人民更为自觉、更为主动的爱国精神。《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一样。所以,由"三吏"到"三别",这中间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提高的过程。
在表现手法上,"三别"和"三吏"也有一个显著的不同之点,那就是,在"三吏"中有问答,有人物对话;而在"三别"中,则只是一个人物的独白。比如《垂老别》,就全是那个老头子的话,主要是对他的老伴说的;《无家别》就全是那个单身汉的话,因为家中亲人都死光了,没有告别的对象,所以说话口气有点自言自语的,又好像是在对所有的人诉说。至于《新婚别》,全篇都是新娘子对新郎官所说的话,所以诗里先后一共用了七个"君"字。这一点,也是我们在接触作品以前就要弄清楚的。
《新婚别》的原文是: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傍。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嫖?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进,与君永相望!
这首诗大致可以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先说第一段,原诗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嫖"。这一段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在说这一段话的时候,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候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上,但是"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所以就用了"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这个比喻。"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傍".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是说把姑娘嫁给一个当兵的还不如不嫁的好。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下面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的。"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嫌?"这里的"结发"两个字,我们不要轻易读过,因为它说明这个新娘子是初次结婚,是一个青春少女,丈夫好歹,关系到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像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这个词,是反问对方的口气,等于现在说的"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去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样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我们知道,根据古代的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宗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姑",指丈夫的母亲;"嫖",指丈夫的父亲。在这一段话里,"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这两句,值得我们好好领会。第一,它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第二,它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卫国的正义战争;第三,从诗的结构上来看,它也是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的张本;第四,这两句还含有一种言外之意,是一种带刺儿的话。因为当时"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后,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做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下面接着讲这首诗的第二段。原诗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在这一段中,新娘子已经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到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爱情,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这两句,主要的意思是在说明父母对自己的疼爱,当做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这就是"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的意思。"鸡狗亦得将",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将"字当跟随讲。从前有人把"将"字解释为携带,说是父母疼女儿,嫁的时候连家里的鸡狗都允许带到婆家去,这是错误的。其实在唐代就已经有了这种俗话,杜甫正是用的当时的俗话。有个跟随的人,不管怎样,总比没有强,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呢?紧接着,新娘子表示:"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意思是说,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更糟糕、更复杂、更不妙。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但是这种矛盾,还没有得到统一,去不去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还有待于她的思想进一步提高。
到这首诗的第三段,新娘子的思想又比上一段更提高了一步。原诗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我们的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她开始从整个国家民族的利益着想,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这是人民的呼声,时代的呼声,同时也是诗人杜甫通过新娘子的嘴发出的爱国号召。据史书记载,由于安史叛军到处烧杀淫掠,不得人心,当时河南河北,人民纷起抗击,并且有妇女自动参军。《旧唐书•肃宗记》说:乾元元年十月"卫州妇人侯四娘、滑州妇人唐四娘、某州妇人王二娘相与献血,请赴行营讨贼"。杜甫这首诗写于乾元二年三月间,由此可见,杜甫让那位新娘子说这样两句激昂慷慨的话,也是有其现实基础的,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反映。正是在这种高度的爱国精神的支配下,女主人公的内心矛盾,才最后得到统一。她的形象,也突然高大起来了。"妇女在军中,兵气恐不扬"这两句,可以看做是上文"形势反苍黄"那一句的注脚。正是由于冷静地考虑到这一层,她才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因为妇女在军中,也确实是会影响士气的。为了使丈夫真正能够做到"勿为新婚念",一心一意英勇杀敌,新娘子更进一步对丈夫表示了她的生死不渝的坚贞的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来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久致罗襦裳",是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不复施",是说不再穿了。"对君洗红妆",是说当着你的面,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当然,你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梳妆打扮了。一般地说来,年轻的姑娘,尤其是新嫁娘,谁不想穿件漂亮的衣服?何况这衣服又是这样得来不易,是从来还没有上过身的,再说,谁又不想把自己修饰得更美丽一些呢?然而,现在这新娘子却表示宁可不穿漂亮的衣服,也不再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舞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C到这里她把自己对丈夫的爱和对祖国的爱结合起来了,并且把自己的爱情服从于祖国的需要。她对丈夫的鼓舞,是有效的,也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一个儿女英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连,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到"人事多错连",好像有点人不如鸟,就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错连"是不如意,也就是愿望和现实有矛盾的意思。"永相望",说得很含蓄,意思是说:你这一去,能凯旋而还,当然是好,假如这一别就是永别,那我永远是爱着你的。
最后,对于《新婚别》这首诗的艺术性,我想作一些补充说明。第一,我认为《新婚别》可以说是一首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相结合的作品。十分明显,没有大胆的浪漫主义的虚构,杜甫根本不可能创作出这首诗。因为,实际上他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宫说的私房话。如果还是用《石壕吏》那样的写实手法,不敢幻想,不敢虚构,那就只好搁起笔来了。同样,十分明显,在新娘子的身上是有着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的。她是诗人歌颂的正面人物。但是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里人物,真是跃然纸上,呼之欲岀,因而使人几乎忘记了她是虚构的。
第二,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在《垂老别》里,杜甫化身为老汉,说着老头子的话;在《无家别》里,杜甫又化身为单身汉,说着另一套话。但这都还不算难,因为类似的生活经验,杜甫还是有的。只有在《新婚别》里,他得化身为新娘子,说着新娘子式的话,这才真有些难。可是他照样写得非常成功,非常生动、逼真。而且是用诗的形式。这不仅说明杜甫想象力的丰富,也说明了杜甫还是一个语言大师。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关于所谓贫家女,我们不要看得太死。在封建社会,即使是小户人家的大姑娘,也是轻易不让她下地的,但在家里也不是没有活干,如秦韬玉《贫女》诗说的"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便是其中的一种。
第三,这首诗的爱国的主题思想,是饱和着血和肉的。也就是说,它是通过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表达出来的,是女主人公经过不断的剧烈的内心斗争、思想斗争而逐渐达到的。因此,当我们读到"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这两句诗的时候,丝毫也不感到勉强和抽象;而是觉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深受感染。假如不是这样,也就是说,不通过主人公的痛苦的自我思想斗争,一上来就让那位新娘子说着这类劝勉丈夫积极抗战的话,那就不管这些话说得多么积极,多么进步,也只能是一种苍白的贫血的空洞说教,不会动听,也不可能令人信服。因为在那样黑暗的封建时代,尤其是这时候兵役又那样残酷、那样不得人心,这样的人物根本不可能有。如果这样来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也有所不同。《石壕%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为什么"三别"这三首诗都不约而同地不换韵呢?我想,这大概和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1962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阅读与欣赏》广播稿)
来源:根据萧涤非著, 萧光乾整理《萧涤非杜甫研究全集》网络公开内容整理。
文章标题:谈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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