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作花卿歌》是唐代诗人杜甫于上元二年(761年)在现今四川省成都市创作的一首七言古诗,庚韵部。花卿,花敬定。上元二年四月,梓州刺史段子璋造反,自称梁王。五月,成都尹崔光远率牙将花敬定平息叛乱,斩段子璋。花放定恃功大掠东蜀。诗中既叙述了花敬定的晓勇,又指出宜将其调出蜀地·以免滋乱。
戏作花卿歌原文
戏作花卿歌
唐代 · 杜甫
成都猛将有花卿,学语小儿知姓名。
用如快鹘风火生,见贼唯多身始轻。
绵州副使著柘黄,我卿扫除即日平。
子章髑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
李侯重有此节度,人道我卿绝世无。
既称绝世无,天子何不唤取守京都。
戏作花卿歌注释译文
译文
成都有个盒将花敬定,连学语的儿都知这个姓名。
冲杀迅猛如快鹘,真个是鼻头出火耳后生风,见贼越多越发手快而身轻。
绵州副使反叛称王,我们的花卿近日把他扫不。
手提子璋血肉模糊的人头,扔给主将崔大夫。
李侯重作东川节度使,人称我们花卿绝世无双。
既称绝世无双,天子何不唤他守洛阳?
大意
在成都,有一位勇猛的将领叫花卿,就连刚刚学说话的小孩儿都知道他的大名。
花卿作战的时候,就像那迅猛的鹘鸟一般,带起一股疾风烈火般的气势。
他每次与贼寇交锋,总是奋勇向前,只有经历无数次战斗,面对众多贼寇,他才越发觉得自身的使命之重,而轻视了个人的安危。
当时绵州副使段子璋起兵叛乱,还穿上了象征帝王的柘黄色龙袍。花卿奉崔光远大夫之命前去清剿,没过多久就把叛乱平定了。
他提着段子璋那鲜血模糊的头骨,直接扔还给了崔大夫,展示着胜利的成果。
李奂再次任命花卿担任节度之职,人们都纷纷称赞,说花卿的勇猛和才能举世无双。
翻译
成都有一员猛将名叫花卿,就连刚学说话的小孩都知道他的大名。
他行动迅猛如快鹘,带起阵阵风火,见到贼寇众多时,更觉得身手矫健轻快。
那身着柘黄官服叛乱的绵州副使段子璋,我家花卿迅速前往把叛乱扫平。
段子璋被打得脑袋鲜血模糊,花卿手提他的头颅掷还给崔大夫。
如今李奂担任这剑南节度使,人们都说我家花卿世间独一无二。
既然号称世间独一无二,那天子为什么不把他召去守卫京都。
注释
①花卿:即花惊定,成都尹崔光远的部将。这两句意为:成都有·名勇猛的牙将花卿,其名声远播,连刚学说话的小孩也知道他的姓名
②鹘(gǔ):一种猛禽。风火生:〈南史·曹景宗传)载,南北朝时梁曹景宗言在乡里时骑快马,觉耳后风生,鼻端火出,乐而忘死。见贼惟多:指久经沙场。贼,敌人。轻:灵敏轻捷。这两句是说:花惊定临阵冲杀像猛禽扑食一样神速:因其身经百战,所以打起仗来得心应手,眼疾手快,反应敏捷。
③绵州副使:指段子璋。时段子璋以梓州刺史兼领绵州副使。著柘黄:穿上黄袍。此指段氏叛乱称王。柘黄,柘木汁染成的黄颜色,用作帝王服色。
④我卿:即花卿。即日平:段氏四月反,五月乱即平。这里是赞花卿平叛之速,承三、四句而言。
⑤髑髅(dúou):死人的头骨。崔大夫:指崔光远,时为成都尹。这两句意为:花惊定凯旋班师,手提段子璋血肉模糊的首级,掷在主帅崔光远脚下以献捷。这两句诗.对花惊定勇猛的性格和剽悍的形象,作了十分生动的刻画,前人誉其写得“凛凛有生气”。
⑥李侯:指东川节度使李奂。这两句意为:乱平后李奂重镇东川,都是因为花惊定的功劳:人们因此而称道花卿举世无双。)
⑥“既称”两句:意思是说,既然花惊定绝世无双,朝廷何不命他去守卫东都洛阳,以免被史思明攻陷呢?这里,“绝世无”被重复使用,前文是从正面说,是赞扬:这句则从反面说,语含讥讽。言外之意是:花惊定恃功自傲,是不能当此重任的。

戏作花卿歌赏析鉴赏
题解
这首诗当作于上元二年(761)。当年四月,梓州刺史兼东川节度副使段子璋叛乱,赶走驻绵州的东川节度使李奂,自称梁王,改元黄龙,以绵州为黄龙府。五月,成都尹崔光远率西川牙将花惊定攻克绵州,斩段子璋。此后,花惊定及其部下恃功自傲,纵兵骚扰东川。朝廷以崔光远制止不力,罢其官。杜甫作此歌、记叙了这段史实,题日“戏作”,既表彰花卿,也含有讽意。其中描写花卿性格的诗句,十分生动洗练,寥寥数语,其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这首诗是唐代诗人杜甫写给成都猛将花卿的歌颂之作。花卿的武艺和胆识令人钦佩,他以快如鹘鸟的速度,火焰般的气势,面对贼寇,只有身体犹如轻如鸿毛时,才会动手。花卿被派到绵州做副使,一下既然战胜了贼寇,使得子章都看得鲜血迷蒙,手中的兵器也被他摔在地上。李侯看到花卿的英勇无前,认为世上已经没有人能够与之相提并论。他说既然出类拔萃,为什么不将花卿召回京城守卫天子呢。
简析
这首诗生动地刻画了花敬定英勇威猛的形象。开篇通过“学语小儿知姓名”,以侧面描写的方式极言花敬定名气之大。诗中“用如快鹘风火生,见贼唯多身始轻”等句,正面描写他作战时如迅猛的鹘鸟,在敌众之时更为奋勇,展现出他的作战勇猛。接着叙述了花敬定平定段子璋叛乱,“子章髑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具体地写出了他的战功赫赫,画面感极强。最后诗人发出“既称绝世无,天子何不唤取守京都”的疑问,看似对花敬定未被重用表示不解,实则含有讽刺花敬定恃功骄横、僭用天子礼乐的意味,含蓄地表达了对当时政治局面一些复杂情况的思考 ,全诗笔调诙谐又充满力度,兼具艺术感染力与一定的思想深度。
鉴赏
唐肃宗上元二年(761)四月,梓州刺史兼绵州副使段子璋反,陷绵州,自称梁王,东川节度使李奂逃到成都。蜀州刺史高适与成都府尹崔光远等攻绵州,战场上崔光远部将花敬定表现非常勇猛,传扬一时。段子璋被擒斩后,绵州平定,东川节度使李奂又回来镇守。而这时花敬定却又恃功大琼,东川人民怨声载道。杜甫此诗就反映了以上史实。
诗中写道,成都有一一名叫花敬定的猛将,连牙牙学语的小儿都知道他的大名。他身似鹘鹰疾如风火,在战场上驰骋纵横。绵州副史段子璋犯上作乱,花卿一到即日平叛,花卿手到檎来,将血肉模糊的段子璋尸首交给了主将崔光远,早已逃走的东川节度使李奂重又回到了绵州,人人都夸花卿绝世少有!既称花卿绝世少有,为什么不让他去镇守东都与安史叛军作战呢?此诗题作《戏作花卿歌》,其意就在于本诗话中有话,全诗前十句极力赞美花敬定勇敢无比平叛有功,后二句却设一疑问,正是为了讽刺花卿的肆意掠夺:既然花卿勇猛,就该调他去阵前抗御叛军,为何留他在东川扰民呢?
简析
这首诗是杜甫一首风格独特的七言古诗,充满了豪迈之气与浪漫色彩。前六句以夸张、迅疾的笔调,刻画了花卿的骁勇形象和赫赫战功。“学语小儿知姓名”写其声名远播,“用如快鹘风火生”状其行动神速,“扫除即日平”显其战功卓著,“手提掷还崔大夫”则通过一个血淋淋的特写镜头,将其果敢无畏刻画得淋漓尽致。诗的后半部分,在众人对花卿“绝世无”的赞叹声中,诗人笔锋一转,发出“天子何不唤取守京都”的诘问。这一问,将诗歌的主题从对个人英雄的赞美,升华到了对国家用人政策的深沉思考,体现了杜甫心系社稷、忧国忧民的一贯情怀。全诗语言奔放,形象鲜明,叙议结合,在杜诗中别具一格。
赏析
《戏作花卿歌》是杜甫诗作中的精彩之作,具有独特的文学价值。其写作特色鲜明,以叙事为主体,生动勾勒出花卿的军事形象。语言生动形象,借助比喻等手法细腻描绘花卿作战场景,如“用如快鹘风火生”等句极具画面感。在叙事中巧妙融入议论与抒情,如末尾对天子用人的疑问,既凸显花卿的出众,又引发读者对当时官场用人状况的思考,整体结构紧凑,情感表达丰富,文学底蕴深厚,展现出杜甫诗歌关注现实、刻画人物的高超技艺。
此诗围绕成都猛将花卿展开,先点明花卿声名远扬,连学语小儿都知晓其姓名;接着描绘花卿作战时如迅猛鹘鸟般的状态,以及他平定绵州副使叛乱等事迹;而后夸赞花卿绝世无双,最后以疑问结尾,隐含对朝廷用人的思考,展现出对花卿军事表现及相关局势的关注与感慨。
首联“成都猛将有花卿,学语小儿知姓名”,直接点明成都有猛将花卿,且以学语小儿都知晓其姓名这一侧面,凸显花卿声名远播,奠定对花卿关注的基调。颔联“用如快鹘风火生,见贼唯多身始轻”,运用比喻修辞,把花卿作战比作快鹘追风逐火般迅猛,形象地展现出花卿作战时的英勇迅捷之态。颈联“绵州副使著柘黄,我卿扫除即日平”,叙述绵州副使穿着柘黄服饰叛乱,花卿很快将其扫除平定,体现花卿的军事才能。尾联“子章髑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李侯重有此节度,人道我卿绝世无。既称绝世无,天子何不唤取守京都”,先描述花卿作战后将敌人子章的髑髅掷还崔大夫的场景,突出其作战的果敢威势;接着夸赞花卿得李侯看重获节度之职且绝世无双;最后以疑问收尾,隐含对朝廷未能任用花卿守京都的思索,层层递进地展现诗歌内容。
简析
这首诗歌用简洁明了的文字,生动地描绘了花卿的英勇和神勇。诗人通过描写花卿的战斗姿态和胆识,展示了他的勇猛和聪明才智。同时,诗人也以此表达了对花卿的敬佩和赞美。在最后两句,诗人抒发了自己对花卿的担忧和希望,希望天子能认识到花卿的才能,召回他到京城守卫天子。整首诗情感奔放,气势磅礴,展现了杜甫对于英勇将士的钦佩和对国家安危的忧虑之情。
逐句解读
《戏作花卿歌》是唐代著名诗人杜甫的作品,这首诗通过对成都猛将花卿的描绘,展现了其英勇善战、忠诚无畏的形象。下面是对这首诗的详细赏析:
首句:“成都猛将有花卿,学语小儿知姓名。”开篇即点明主人公花卿的身份——成都猛将,并强调其声名远播,连小孩都知道他的名字,突显其影响力之大。
第二句:“用如快鹘风火生,见贼唯多身始轻。”以“快鹘”比喻花卿行动迅速如风,战斗力强,战斗中越杀敌越多,自身负担反而减轻,形象地表现了花卿在战场上的英勇无畏。
第三句:“绵州副使著柘黄,我卿扫除即日平。”描述了花卿在平定绵州叛乱时的表现,他如同穿上黄色战袍的猛士,迅速平定了叛乱,展现了其卓越的军事才能。
第四句:“子章髑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这里运用夸张的手法,描述花卿在战斗中的英勇表现,甚至将敌人的头颅带回,献给崔大夫,以此表达他对胜利的渴望和对敌人的无情。
第五句:“李侯重有此节度,人道我卿绝世无。”表达了人们对花卿的高度评价,认为他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连李侯这样的高级官员都对他非常重视。
尾句:“既称绝世无,天子何不唤取守京都。”最后一句提出了一个疑问,既然花卿如此杰出,为何不让他来守护京城呢?这不仅是对花卿能力的认可,也隐含了对朝廷用人不当的批评。
《戏作花卿歌》不仅是一首赞美诗,更是一首具有深刻社会意义的作品。它不仅展示了花卿这位猛将的英勇形象,也反映了唐代社会对于忠勇之士的渴望。同时,通过质疑朝廷用人不当的问题,表达了杜甫对国家未来的深切关怀。

古人注解
鹤注此当是上元二年作。卢注公为此歌,本称述花卿,题曰戏作,有讽意焉。旧唐书·肃宗纪:上元二年四月,梓州刺史段子璋反,袭东川节度使李负于绵州,自称梁王,改元黄龙,以绵州为黄龙府,置百官。五月,成都尹崔光远率将花惊定攻拔绵州,斩子璋。高适传:西川牙将花惊定,恃勇,既诛子璋,大掠东蜀。天子怒光远不能戢军,乃罢之。
成都猛将有花卿[一],学语小儿知姓名[二]。用如快鹘风火生[三],见贼惟多身始轻。绵州副使著柘黄[四],我卿扫除即日平[五]。
此言勇猛剽悍,所以平贼有功。
[一]抱朴子:“猛将难御,而可以折冲拓境。”
[二]南史:齐桓康王,随武帝起兵,摧坚陷阵,膂力绝人。所过村邑,恣行暴害,江南人畏之,以其名怖小儿。
[三]世说:曹景宗谓所亲曰:“昔在乡里,骑快马如龙,拓弓弦作霹雳声,箭如饿鸱叫平泽中,逐麞数肋射之,觉耳后风生,鼻头火出,此乐使人忘死。”
[四]朱注子璋,新唐书作节度兵马使,旧唐书、通鉴作梓州刺史,此诗又云绵州副使,盖以梓州刺史领副使时,据绵州反,遂称绵州副使耳。唐书:绵州巴西郡,属剑南东道,本金山郡。天宝元年更名。唐六典:诸军各置节度使一人,五千人以上置副使一人。又:隋文帝著柘黄袍、巾带听朝。
[五]汉陈蕃曰:“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
子璋髑髅血模糊[一],手提掷还崔大夫[二]。李侯重有此节度[三],人道我卿绝世无[四]。既称绝世无,天子何不唤取守东都[五]。
此见平贼之后,不当留蜀滋乱。梓州作乱者,段子璋也。绵州奔窜者,李奂也。成都举兵者,崔光远也。斩段授崔而安李者,花惊定也。一事而三善备,故曰绝世无。此诗两韵分截。前段庚阳通协,本于古韵。
[一]曹植髑髅说:“顾见髑髅,块然独居。”
[二]王洙曰:崔大夫,谓光远。手提掷还,谓归功于主将。
[三]朱注李奂初出奔成都,后复镇东川,故曰“重有此节度”。
[四]晋白石郎曲:“郎艳独,绝世无。”
[五]上元二年,史思明方据东都。
据崔光远传,花惊定将士肆其剽掠,妇女有金银钏者,多断腕以取之,蜀人之受毒甚矣。诗云“何不唤取守东都”,此驭将之善术也。盖以东都之命见召,则惊定既不疑惧,而蜀中可免其患。且东方诸镇屯聚,花卿必不敢专行跋扈。朱注谓刺其一将之雄,不能扫除大寇,此语犹觉未尽。“子璋髑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写得壮气勃勃。明人沈明臣诗:“狭巷短兵相接处,杀人如草不闻声。”可与此诗,并树旗鼓。
唐诗纪事:有病疟者,子美曰:吾诗可以疗之。“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其人诵之,未愈。曰:更诵吾诗:“子璋髑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诵之,果愈。
谢皋羽花卿冢行云:“湿云模糊秋草空,雨青沙白丹陵东。莓苔阴阴草茸茸,云是花卿古来冢。花卿旧事人所知,花卿古冢知者谁?精灵未归白日西,庙鸦啄肉枝上啼,绵州柘黄魂正飞。”按:杜诗以柘黄为衣色,谢诗以柘黄为树色,意各有所指。
黄山谷诗话:花卿冢,在丹陵县之东馆镇,至今有英气,血食其乡。

戏作花卿歌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唐肃宗上元二年(761年)。当时,蜀中将领段子璋在绵州发动叛乱,自称梁王,形势危急。成都守将花惊定(即花卿)骁勇善战,迅速率兵平定了叛乱,斩杀段子璋,稳定了局势。杜甫此时正流寓成都,亲眼目睹了花卿的功绩。诗中既热情歌颂了花卿的勇猛和功勋,也借题发挥,以“天子何不唤取守京都”一句,委婉地表达了对朝廷不能重用贤才以巩固中央、平定天下战乱的不满与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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